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7号)要求,经市、县(市、区)人社局自评申报,省厅组织专家评审及实地核查等程序,拟推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正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我省“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止。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66908208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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