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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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河北人社网时间:2022-11-04 09:51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8〕23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311-66908700
传 真:0311-66908541
电子邮箱:wswy921@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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