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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05 20:3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365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制造强省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和《河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工信部《关于支持河北省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的复函》要求,掌握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摸清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水平,挖掘分析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瓶颈问题,找准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与应用水平提升路径,加快全省“1+21”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推动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进入全国前列,工业企业设备上云率达到全国领先,实现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二、评价内容
  2022年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主要围绕供给侧和应用侧两方面展开。在供给侧方面,面向我省区域级、行业级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单位,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指数评价工作,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关键能力和平台价值成效等维度进行摸底分析,帮助平台建设运营单位掌握平台发展情况,精准定位平台建设问题,提升平台服务供给质量,“以评促建”。在应用侧方面,依据《工业互联网平台 企业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GB/T 23030-2022)国家标准,针对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企业,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工作,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企业的战略与组织、基础条件、平台应用、业务创新和效能效益等维度进行评价分析,摸清省内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应用现状与痛点问题,促进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效能提升,“以评促用”。
  三、组织评价
  (一)组织召开整体性评价工作启动会。2022年8月上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召开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启动会,各市工信部门负责同志和企业主管负责同志参加,就评价工作目标、整体任务分工、具体工作安排等进行部署,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宣贯培训,围绕评价标准、指标体系、评价分级等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帮助各参评单位切实领会评价核心内容,为在我省全面铺开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有效引导。
  (二)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指数监测工作。2022年8月中旬至2022年10月中旬,由各市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依据《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指数监测系统用户手册》(见附件1),从供给侧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指数评价工作,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指数监测系统(网址:https://gjc.iipap.com)进行注册并填报问卷,找准平台发展重点,明确平台建设路径,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三)开展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市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依据《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系统用户手册》(见附件2),从应用侧开展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工作,在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系统(网址:https://yyc.iipap.com)进行注册并填报问卷,挖掘企业平台应用痛点问题,精准指导平台应用效能效益持续提升。
  (四)编制《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数据地图》。2022年10月下旬至12月底,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依据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结果,编制形成《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数据地图》,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关键指标进行评价分析,全方位展示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为政府精准施策、平台精准服务、企业精准决策提供支撑,同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评价典型经验,为全国提高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提供参考借鉴。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部门高度重视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做好平台建设运营单位、规上工业企业的评价组织工作。
  (二)各市工信部门应确认辖区内区域级、行业级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填报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指数监测平台名单(见附件3),按照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10%的比例确认重点企业,填报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4),于8月19日前将名单纸质版报送省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评单位应对照评价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成在线评价,确保数据真实有效,重点参评企业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问卷填报。
  (三)为方便协调沟通,请各市工信部门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并于8月17日前将联系人联络信息(见附件5)报送省厅。后续工作中如联系人发生变化,请随时更新。
  (四)在线评价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请各市工信部门把控好工作进度,充分动员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评价工作。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邮    箱:ronghechu@126.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两化融合处:鲍漪澜  0311-87908731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袁  兵 13146055677
  戎  彬 18810598247
  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0311-85866029
  翟晨晓 13231103080
  李胜茹 13582610318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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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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