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纳入省级管理的通知
冀科成市函〔2016〕29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将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
纳入省级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冀科政〔2015〕18号)的规定,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符合备案要求,纳入省级创新联盟管理。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新联盟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创新联盟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带动行业发展的作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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