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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6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208

冀工信明传〔2017〕11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481号),加快推进我省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填补我省服装家纺企业在工信部重点跟踪培育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服务平台中的空白,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调查工作的通知》(工厅消费[2017]823号)要求,现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

工信部重点跟踪培育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见附件1)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在国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拥有自主品牌、政府或行业协会重点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

(二)企业上报材料

基于2016年数据信息填报《2017年服装家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2)。

二、工作程序

1、网上填报。企业登录“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http://www.texbrand.org.cn),点击“品牌调查填报系统”,进入填报页面并注册(真实、有效填写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自主品牌名称等信息)。阅读“填报说明”,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表》,确认无误后,提交《调查表》。

2、注意事项。如发现有误,请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联系,得到许可权限后,企业登录填报系统重新修改并提交。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企业上报。各地要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数据。

(二)着力培育优势品牌。各地对“重点跟踪培育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要保持跟踪服务,优化完善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提升品牌价值。

(三)加强“三品”战略宣传。各市要积极开展纺织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本地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服装家纺品牌发展壮大。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服装家纺企业认真填报《调查表》,于9月28日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联 系 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谢雨晨

联系电话:0311-87908717

附件:冀工信明传〔2017〕117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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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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