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第二批)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示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
提供机构(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冀科计〔2016〕22号)和《关于征集省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第二批)的通知》(冀科计函〔2017〕34号)有关规定,经自主申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进行评审,确定39家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4月19日-4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提出异议,我们将认真进行核实和调查。
联系人:郑银银 电话:0311-85891860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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