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冀工信企业〔2017〕242号)和《关于开展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17〕799号)要求,经基地自愿申报、县(区)材料初审、市局评审推荐、专家集中评审、现场实地核查和媒体公示,省厅研究确定了第一批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告如下:
一、授予河北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基地“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称号(见附件)。
二、示范基地自通告之日起,有效期三年。省厅将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年度测评和复核。示范基地要及时链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定期上报运营数据和服务情况,作为复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测评和复核不合格的,省厅将撤销示范基地称号。
三、请各市工信局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扶持、引导和管理,认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示范基地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公共设施建设,规范运营管理,创新服务模式;组织示范基地制定三年服务计划,并分年度提出开展的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预期服务效果等事项,于10月1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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