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7〕31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17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
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
2017年6月23日~28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分别组成制造业和电子信息、资源开发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组,按照《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的规定,依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程序和指标体系,对制造业技术领域的45个(应参评4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电子信息、资源开发技术领域的1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至2016年期间的运行绩效进行了会议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评估专家按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估。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中心通过创新平台建设,运行质量显著提升,聚集了一批有效的科技资源,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引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改善研发条件等途径,开展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了一系列新产品、新技术,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发成果,为相关行业的发展及技术进步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管理科学规范
1.组织体系健全,运行良好。所有参评中心均建立了相关组织机构,中心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大部分中心工程技术委员会人员结构、专业结构合理,发挥了咨询和指导等作用。
2.管理制度健全,保证了中心健康运行。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都建立健全了管理运行机制,通过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的创新,为研发人员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参评中心均建立了较为科学的系列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中心人员科研活动,使中心运行有序、规范。
(二)研发条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1.筹集科技活动经费得到了提升。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中心三年共筹集科技活动经费127.03亿元,R&D经费内部支出108.91亿元,平均每个中心R&D经费年均支出0.59亿元。
2.研发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年共投入8.65亿元新购仪器设备、软件和新建中试生产线,新增科研用房面积282927平方米。
3.创新团队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参评的工程技术中心普遍建立了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机制,利用创新平台集聚了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的整体水平得到了新的提升。62个工程技术中心评估期内,引进高层次人才255人,新晋升职称职务534人,新获得资质学历79人。
(三)研发产出成果显著
1.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中心三年共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项目517项、获各级政府计划财政支持项目经费9.39亿元。
2.获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中心三年共获得自主知识产权2161件,其中发明专利658件;获得科技奖励102项;发表论文2805篇,出版著作53部。
(四)成果转化应用有力促进产业发展
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中心共开发新产品581项,新产品销售收入1588亿元、实现利润178.22亿元;转化应用新技术514项,新技术应用效益198.33亿元。多项新产品和新技术实现了产业化,填补了国内空白,提升了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参评中心三年共制订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工法229项,对产业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
(五)开放协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62个工程技术中心三年共开展合资合作研发项目280项,研发经费6.03亿元;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66项;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行了深度合作,开发的新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共举办大型学术会议210场次,使行业的最新信息和技术得到了有效传播和推广;联建各类机构,产学研用结合紧密,有效提升了中心创新能力;开展对外服务及各类培训,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有效保障了中心的自我发展。在对外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客座研究等方面给予了多种优惠政策;多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试验设施和科学资源已成为公共服务的共享平台。
二、主要问题与不足
1.个别中心研究方向还不够明确,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与依托单位的关系没有理顺,共建单位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部管理与运行不够规范,工程技术委员会作用的发挥还不够显著,评估材料整理不认真。
2.部分中心高水平领军人才偏少,青年技术拔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够。
3.少数中心创新能力不强,承担政府高水平的研发项目少,产出的标志性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偏少。
4.部分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偏少,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
5.有些中心开放协作、对外服务、资源共享不够。
三、评估结果及绩效后补助奖励
本次评估共评出优秀等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良好等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4个、合格等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整改等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见附件),省科技厅根据评估等次,将在2018年科技经费预算中给予相应的绩效后补助经费奖励。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估意见,将在近期下发至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归口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
2.列入整改等次的“河北省管道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建材装备电液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应按照评估意见要求,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其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3.未参加评估的“河北省桩工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由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予以撤销。
希望各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有效整合优势科技资源,稳步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河北相关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7年度省级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结果.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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