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等54个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的批复
冀科人〔2017〕15号
省科技厅 省委组织部 省科协
关于在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等54个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的批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组织部、科协,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关于2017年度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冀科人〔2017〕6号)精神和《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专家评审,同意在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等54个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
设立院士工作站是深入实施人才兴冀战略,推动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高端智力参与我省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在我省开展科技合作搭建创新和服务保障平台的重要载体。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院士工作站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各建站单位要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支持措施,按照《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加强院士工作站自身建设,积极拓宽引智渠道,明确创新目标,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在加快院士合作成果转化上求实效,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做出突出贡献。
附件:2017年度河北省院士工作站建站单位(54家).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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