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农业医发〔2018〕3 号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转发《农业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农牧(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实验动物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实验动物检疫监管,近日农业部、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7〕3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落实。
附件:农业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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