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函
冀科创函〔2018〕28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工作的函
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省有关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规划〔2018〕286号)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任务分工要求认真抓好评估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联系人信息和评估报告。
此函。
附件1、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附件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的通知.pdf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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