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8〕19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科技局,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及依托单位:
为加强对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建设和运行的跟踪管理,推动研究院的规范运行、科学发展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定于2018年7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织
评估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归口管理部门配合,委托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聘请评估专家组具体组织实施。评估专家组由熟悉相关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的京津冀地区11-13名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由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遴选,报省科技厅审核后聘用。
二、评估原则和依据
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冀科平函〔2017〕43号)规定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要求,按照最近印发的《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办法》(冀科平函〔2018〕15号)明确的研究院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等进行。
三、评估对象
2010年-2014年期间经省科技厅审定同意组建的18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参评研究院名单见附件)。
四、评估内容
研究院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能力、产业贡献与影响力、机制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及其绩效。
五、评估时间和地点
评估材料填写、报送和评估会议时间、地点以及评估日程安排等,由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通知。
六、有关工作要求
1.本次评估为新办法发布后的第一轮评估。请各归口管理单位组织参评研究院及依托单位认真学习《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和《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办法》,对照办法和评估通知要求,抓紧对2015年-2017年研究院建设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绩效报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2.请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参评研究院及依托单位评估准备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审核参评研究院填报的评估材料,按照省科技评估中心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并带队参加评估。
3.请省科技评估中心根据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估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报省科技厅审核后,抓紧实施评估工作。
联系人:省科技厅平台与基础处 郭卫东
联系电话:0311-85885556
附件:2018年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单位名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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