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氰衍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45家技术创新中心纳入建设计划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8〕24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河北省氰衍生物技术创新中心”
等45家技术创新中心纳入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
按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河北省氰衍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45家拟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进行了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论证。根据《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专家论证意见,同意“河北省氰衍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45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建设(名单附后),建设期2年。
请你们按照通过专家论证《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在建设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联 系 人:李同正
联系电话:0311-85829545
附件:2018年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第一批45家).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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