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冀科资函〔2018〕95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
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的要求,现启动我省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7个重点专项的申报工作。详细申报指南请参见科技部官网。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8:00至2018年9月25日17: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按照科技部的统一要求,我厅作为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推荐,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18年9月21日17:00。
二、报送材料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签字盖章后,一式3份报送至我厅。
(1)“智能机器人”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3)“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
(4)“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
(5)“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
(6)“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
(7)“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
受理处室: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孙东伟
联系电话:0311-66507552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05号1032房间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1666288(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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