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北省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京津技术成果Ⅱ)》的通知
冀成转函[2018]2号
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关于发布《河北省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
(京津技术成果Ⅱ)》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的重要批示要求,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京津两市科技成果库,发挥“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创新协作新模式在京津冀协同创新中的支撑作用,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推送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科办函〔2017〕62号)要求,省科技厅委托省成果转化中心与国家科技成果网、北方技术交易市场、中国供需在线三家单位合作,征集了一批近年来京津地区的技术成果,经专家评议及论证后,本期遴选了先进制造、电气工程和电子信息三个领域共107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了《河北省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京津技术成果Ⅱ,2018年第2期)》,现予发布,供有关单位参考。相关内容也将在“河北省技术推送综合服务平台”上同步线上发布。
《目录》中的技术成果相关信息由技术供给单位提供,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由提供者负责。任何机构使用目录中所列技术,请认真研究分析该技术在相关应用中的适用性,并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持有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在技术交易和使用中严格履行供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省科技厅和所委托的专业机构作为信息发布部门,不干涉技术供需双方合作事宜,不承担供需双方的合作风险。
附件:《河北省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京津技术成果Ⅱ)》(2018年第2期).pdf
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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