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生命科学领域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9〕12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对生命科学领域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
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的通知
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参评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为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促进实验室的持续建设发展,省科技厅拟于2019年7月上旬对生命科学领域的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近三年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绩效评估是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绩效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重点实验室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激励先进、督促后进、以评促建、加快发展。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省科技厅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归口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予以配合。省科技厅按照回避原则聘请省内外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参评实验室进行综合评估。
列入评估范围的4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必须参加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消其省级重点实验室资格。
三、评估内容
对重点实验室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的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实验室工作体系、人才队伍、科研开发、成果产出、社会贡献、运行管理保障等重点内容(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见附件2)。
四、组织形式、时间与程序
绩效评估的组织形式采用会议评估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会议评估程序:
(一)评估专家组按领域分组审阅评估材料、核实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提供清单见附件4);
(二)观看评估单位视频(5分钟,视频内容见附件3);
(三)听取评估单位近三年工作绩效报告(PPT汇报,15分钟);
(四)质疑答辩(10分钟);
(五)评估专家根据评估指标进行绩效评估打分;
(六)形成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
根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会后将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五、评估结果应用
省科技厅根据评估专家组给出的绩效评估分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评估为优秀、良好、合格档次的重点实验室给予差别性财政后补助。绩效评估为不合格档次的实验室,由依托单位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未通过评估或无故不参加评估的,予以撤销处理。
六、具体要求:
(一)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pt.hebkjt.cn:81/),通过“创新平台绩效评估管理系统”填报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报告(各类平台、归口管理部门、依托单位的用户名及密码与“创新平台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一致。忘记的,可与技术支持人员联系)。
(1)申报用户在线填报《河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绩效总结报告》、上传主要佐证材料。
(2)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绩效总结报告》、佐证材料。
(3)申报用户打印《绩效总结报告》纸质材料10份、佐证材料1份(分类单独装订),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9年6月25日前快递寄送到: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大厦一楼省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邮编:050021。
(二)参评重点实验室填写“2019年重点实验室绩效数据汇总表”(附件5),用A4纸打印表格纸件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与绩效总结报告一并提交。表格电子版在填报系统内提交。
(三)《绩效总结报告》中各种数据采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参评重点实验室准备评估材料时,要仔细阅读通知及《绩效总结报告》中的填写说明、各表格的注解及相关要求。有共建单位的重点实验室,共同研发形成的成果可参加评估,共建单位的其它成果不得参加评估。报送的附件证明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分类规范。
(五)请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重点实验室抓紧做好绩效评估的准备工作。
组织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联 系 人:梁 超 李志平
联系电话:0311-85800359 85876686
技术支撑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胡立娜
联系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附件:1.2019年参加绩效评估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2.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评估指标说明.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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