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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科学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补充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4-22 00:00:00分类河北省科技厅浏览212

  冀科平函〔2019〕14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生命科学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

绩效评估工作补充事项的通知

石家庄市科技局,唐山市科技局,河北以岭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2018年开始起步建设、部分实验室早期已经建立的实际情况,经沟通和研究,确定“河北省络病实验室”和“河北省神经生物机能重点实验室”按原评估办法参加2019年度生命科学学科人口与健康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三年期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人口与健康领域参评实验室由原通知的28家调整为30家,生命科学领域参评实验室由43家调整为45家。

  请“河北省络病实验室”和“河北省神经生物机能重点实验室”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生命科学领域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的通知》(冀科平函〔2019〕12号),做好工作准备并参加评估。

  附件:2019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补充参加单位名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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