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7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自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工作以来,共有31台(套)总价共计3.96亿元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享受省级财政保费补贴约950万元,有效激发了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推动了我省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为进一步支持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根据《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15〕34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省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7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第一批)评定工作,并发布2017年《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申请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的企业,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申请材料,包括《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表》(详见《办法》附件1、附件2),向所在市局提交申请文件。各市局初审同意后,于4月24日前上报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省厅将结合企业申请,及时评定并发布有关产品目录。
为扩大政策支持范围,对《办法》第五条中“成套设备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要求,省厅已与省财政厅沟通一致,本次申请产品不受本条价值限制约束。
本次申请评定的产品为新增补产品,原《目录》(2016年版)内产品如规格、技术性能指标等没有变化的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请各市局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本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以及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等材料,于4月24日前一并报送省厅。
联系人:刘玉涛
电 话:0311-87800069
邮 箱:liuyt@ii.gov.cn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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