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通知
冀科资函〔2021〕24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0年省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通知》(冀科资函〔2020〕94号)有关要求以及省级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申请提交情况,经审核,同意将32家(详见附件)单位纳入我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现予以公布。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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