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规范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名称的通知
冀科农函〔2021〕39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规范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名称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规范管理,提升园区名称标识度,依据《河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冀科农规〔2021〕1号),省科技厅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为:河北+县(市、区)名称+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现将涉及的48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名称修改情况印发你们(详见附件)。其他园区名称不变。
请各有关园区、单位抓紧做好园区名称变更各项工作。此次规范仅限于园区名称变更,园区建设管理继续按《河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执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13日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