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拟支持创新型园区建设试点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1年拟支持创新型园区建设试点的公示
根据我厅2021年科技计划安排,经高新区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创新型园区建设试点拟支持的高新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1年9月14日起至9月18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032室
邮政编码:050011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联系电话:0311-66507552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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