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1年度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1〕1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冀科平函〔2021〕3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厅党组审定,现将拟确定的2021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1年12月22—12月27日止。
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匿名材料。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0311-8588555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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