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乡镇科技特派员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冀科区函〔2022〕15号
关于开展全省乡镇科技特派员创新能力
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0〕197号),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落地,省科技厅委托河北省科技大厦对全省乡镇科技特派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开展工作培训。按照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培训工作采用线上形式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3月20日—2022年4月20日。
二、培训对象
全省已经备案的乡镇科技特派员(详见附件2),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人员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重点科技工作业务培训。课程共5节。
(二)科技管理知识培训。课程共20节。
培训课程详见附件1。
四、培训方式
全体学员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课程学习。
线上培训课程学习操作步骤:
(一)登录系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tpy.hebkjt.cn/login)或通过省科技厅网站主页(https://kjt.hebei.gov.cn/www/index.html)的“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访问系统。参训学员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本人已注册的用户名、密码,选择用户类型,进入系统(门户首页视频只提供观看,不能作为学习情况记录)。
(二)课程学习。点击“网上学习—课堂学习”进入课程界面,选择“科技管理知识培训”、“重点科技工作业务培训”相应课程,点击“我要学习”进入课程页面,点击开始按钮进行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长,每门课程学完后,系统自动显示“已学习”)。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答题。各位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后,点击“网上学习—考前训练”进行考前训练学习。熟悉网络答题内容后,点击“网上学习—测验考试”完成网络考核答题,题目共25道,满分100分。
(二)成绩评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参训人员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和答题成绩,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科技局及时转发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科技局,安排发动好辖区内参训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请各参训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全部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答题。
联系方式
高志彬 河北省科技大厦(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电 话:0311-86045526,13784296297
技术支持 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电 话:15733635205,13191927923
白双艳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电 话:0311-85811539
附件:1.培训课程表.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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