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明传〔2016〕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全面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相继制定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电子[2015]45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16]4号)要求,就做好我省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对辖区内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开展摸底调查,组织企业认真学习《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填写《锂离子电池企业调查表》(见附件),并于1月25日前,将企业调查表汇总后发送至邮箱dzxx@ii.gov.cn。
二、企业可自愿对照《规范条件》编制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向各市局提交申报材料,同时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系统(www.ldchy.cn)进行在线申报。
三、各市局按照《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将核实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1份)及核实意见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并督促企业同步完成网上在线申报。请于3月10日前递交第一批申报材料。后续企业申报材料,各市局可根据核实情况及时报送。
四、各市局要加强协调、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本地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实施管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情况,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
联 系 人:梁立志 联系电话:0311-87800468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邮政编码:050071
电子邮件:dzxx@ii.gov.cn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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