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认定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冀工信科函〔2016〕857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布2013年认定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认定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工信明传〔2016〕51号)和《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冀工信科〔2012〕546号)要求,省厅对2013年认定的、2016年需复核的23家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了复核评价。其中,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名单见附件);承德新龙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未通过复核评价,撤销其“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希望通过复核评价的企业继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完善研发机构建设,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真正成为创新主体。
附件:通过复核评价的2013年认定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9月22日
附件:
通过复核评价的2013年认定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久乐汽车安全气囊有限公司
唐山晶玉科技有限公司
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凯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金音乐器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中农博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石家庄工大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新宇三阳实业有限公司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国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中泊防爆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晓进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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