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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6-10-20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297

冀工信产业〔2016〕34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服务型制造的重要意义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指南》对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行动和保障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新时期我省制造业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工业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要动员企业深入学习领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实质和内涵,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深刻把握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总体方向,筑牢发展服务型制造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二、积极营造发展服务型制造的良好市场环境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营造有利于服务型制造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持续优化和落实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价格等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建设面向制造业的专业服务平台,推动整合生产制造以及研发设计、系统集成、监测认证、专业外包、市场开拓等服务资源,畅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渠道。

三、全面落实发展服务型制造各项工作任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主动作为,重点围绕《专项行动指南》提出的主要目标、主要行动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指导和支持企业开展服务模式、技术、管理等方面创新,协调解决发展遇到的矛盾问题,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要深入企业,挖掘和储备一批发展服务型制造优势企业和典型经验,积极组织申报《专项行动指南》提出的“5155”试点示范,加强服务型制造发展理念、实践和成效的宣传推广,激发我省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潜力和活力。各地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作法要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上报。

附件:冀工信产业〔2016〕349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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