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盐市场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盐市场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全省食盐供应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食盐作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两节”期间又是食盐市场最为活跃、食盐监管最为关键的重要时期。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完善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强化责任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二、加大监管力度,维护专营秩序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市场和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根据本辖区食盐市场特点,结合前阶段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以城市调料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集中用盐单位等重点区域和环节的市场检查,进一步规范食盐零售单位购进渠道,加大对涉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防止工业盐、非食用盐、假冒伪劣盐产品流入食盐市场,确保食盐供应秩序稳定。食盐生产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优化供应结构,丰富食盐品种,按规定保持合理库存,大力提升市场保障能力。加强与气象和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调,克服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等带来的运输不便,确保食盐及时发运。
三、加强应急管理,保障稳定供应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向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督导食盐批发企业充分发挥供应主渠道和压舱石作用,加强科学调运,充实库存,坚决防止食盐市场脱销断档情况发生。遇有紧急突发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投放政府储备和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相关紧急措施,保障食盐市场的安全稳定。
四、注重宣传引导,普及食盐常识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在保障稳定供应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对食盐专营政策、防治碘缺乏危害和合格碘盐辨别方法等方面法规政策的宣传,发放专营管理政策明白纸,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盐安全监管,确保食盐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倡议“三减三健”和零售终端企业在食盐销售中配套赠送2克量勺行动,引导科学健康用盐理念,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盐。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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