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河北省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时间2016-09-21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234

冀工信明传〔2016〕9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科特迪瓦商务部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三届中博会)将于2016年10月中旬在广州市开幕。根据厅领导批示要求,省厅将组成河北省代表团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16年10月10-13日。

二、时间地点

时间:10月9日报到,10月12日中午返程。

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中918号亚朵酒店(联系人:班玉清  15876565935)

三、参加人员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主要活动

(一)展览展示。参观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二)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组织各市工信局相关人员和有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部分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三)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组织有关企业与中外中小企业进行现场“一对一”、“面对面”洽谈。

(四)组织考察学习。组织企业参观考察广州等市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帮助我省企业拓展省外市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指定时间、程序及注意事项,指导参展企业做好展品运输和报馆工作。

(二)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大会组委会各项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展览期间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谨防意外。

(三)展会期间,由展务会务组每天汇总参展贸易和合作成果(附件1)。请及时向代表团展务会务组反馈。

(四)中博会结束后10日内请各市局将活动总结上报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五)请于9月26日(周一)前将各市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电邮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并明确1名联络员。

联系人:王乐瑶

电  话:0311—87908710

邮  箱:wly@ii.gov.cn

附件:冀工信明传〔2016〕98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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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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