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河北省河北省工信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21-09-18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29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1〕223号)有关要求,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二、竞赛内容
  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成绩占80%。
  三、竞赛方式
  竞赛为双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竞赛组别。  
  四、参赛条件
  从事工业机器人开发、设计、应用及其相关领域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职工组比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组比赛;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奖励方式  
  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分组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参赛代表队数量的10%、20%、30%设立。
  获得职工组第1名、教师组第1—2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职工组第2—3名、教师组第3—6名的选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河北省电子信息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学生组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对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六、时间安排
  2021年9月为报名、培训阶段,10月为省级大赛阶段,具体比赛时间、报名事宜及赛程要求将在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网站(www.hbdzedu.org.cn)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是为我省工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选送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大赛。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至少推荐一个职工代表队报名参赛。
  (二)为确保大赛安全顺利举办,请各单位要统筹考虑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要加强参赛人员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参赛人员的交通、食宿及考场操作安全。
  (三)各单位须为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参赛选手须遵守大赛规程,如有违纪行为,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及所在代表队的团体成绩。
  联 系 人:孙永明、宋立杰
  网    址:www.hbdzedu.org.cn 
  联系电话:(0311)87803327  87829145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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