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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5G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2 08:00:53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32
冀工信软件函〔2025〕9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数字技术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5〕1号),加快实施“5G+工业互联网”升级行动,推动5G、5G轻量化(Redcap)、5G-A在工业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培育一批5G工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5G工厂名录项目及优秀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5〕133号,见附件1)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5G工厂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5G工厂建设工作
  各市工信局、通管办要按照“5G+工业互联网”升级行动要求,推动5G网络在重点园区、产业集群的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5G专网,指导工业企业按照《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见附件2),围绕基础网络建设、设备升级改造、关键环节应用、网络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5G工厂建设。各市工信局要积极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按照年度5G工厂培育任务(见附件3),抓紧推动5G工厂建设工作。指导企业按时将新建、在建项目录入“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形成本地5G工厂项目库,并定期进行动态更新。各地要将5G工厂项目纳入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等政策支持范围,形成推动合力。
  二、争列国家5G工厂名录
  省工信厅、省通管局将建立全省5G工厂项目库,每年遴选不少于100个发展基础好、创新模式优、推广意义大的5G工厂,作为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进行培育,优先申报国家工业设备改造更新等项目。按照工信部的统一要求,定期在完成建设的5G工厂中,选择建设水平高、应用效果好、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5G工厂申报国家5G工厂名录。
  三、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
  鼓励有条件的市按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工信厅信管〔2023〕66号)要求,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建设工作,制定专项支持政策、提升5G基站规模、打造高水平5G工厂、开展“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培育一批省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积极争创国家级先导区。
  四、推荐5G工厂名录项目和优秀案例
  各市工信局、通信办要按照工信管函〔2025〕133号要求,组织辖区内制造业、采矿业、电力、港口等重点领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申报,组织企业于3月31日前,通过“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http://5gii.aii-a1liance.org/caict)完成申报,并于4月4日前通过平台完成审核推荐。省工信厅、省通管局将在申报工厂中择优推荐。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浩伟  18032069673
  省通信管理局  王立娜  18931108018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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