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鹿泉区等5个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具体办法》规定,河北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提出申请的石家庄市鹿泉区、井陉县;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崇礼区;唐山市曹妃甸区等5个县(区)组织实施了省级督导评估。经综合评定,以上5个县(区)基本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要求,拟向教育部申请国家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河北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联系。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66005170;邮箱:yjjhpg@163.com。
河北省教育厅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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