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天津市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5-02-18 11:21:13分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21

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因程序违法导致行政行为无效的现象。通过局官网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责清单等内容,并做好动态调整;严格执行两人以上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依法公开。

二是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全市人社系统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人社系统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人社领域609项执法事项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工作指引,明确行政执法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实施情形、工作要求等内容。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廉洁自律规范,完成人社领域行政执法涉企现场检查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共压减整合检查内容82项,制定印发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涉及13个检查项目、40项检查内容,调整完善检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及方式、检查项目等要素,明确检查事项合规标准。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对用人单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一版)》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2024年,适用免罚情形案件10件,适用裁量基准行政处罚案件2件,更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并公布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各类专项检查方案,指导全市人社系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开展。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部门联合随机检查方案共8项,其中,自行开展执法检查6项、牵头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项。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持续落实《市人力社保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协同做好社会保险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年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共9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

六是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对各类用人单位遵守人社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监管的重要参考,实现分级、动态、精准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动遵守人社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评价并推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信息A+级257家、A级162433家、B级730家、C级116家。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治理欠薪工作长效化,从制度源头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调处置重大欠薪问题。优化服务举措,调研走访部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立专门项目服务群,积极推进线上服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稳定运行联络员制度,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完善“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累计代发工资130余亿元,累计处理预警信息9000余条。2024年,通过立案查处方式为95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279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行为8起,对16个欠薪失信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

二是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将招用女职工相对集中的制造业、医疗卫生和社会工作、批发零售等行业内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随机抽取45家用人单位,对制定和执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规章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违法行为12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三是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用人单位1714家,发现各类违法行为67件,已责令改正57件,行政处罚3件。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新增及注销人员管理,持证上岗率100%。全面开展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发《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深入学法。组织2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全市人社系统89名持证人员参加,达到以考促学效果,有效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计划,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9次,组织知识竞答、模拟执法、旁听庭审各1次,落实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要求,开展全市执法人员全员轮训2次。组织全部执法人员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率100%。

(四)执法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推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市人社局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了4个方面20项监督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二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健全。我局法制机构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由法制机构负责人和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负责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天津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市人社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选聘范围、条件、流程和职责等内容。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修订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不定期抽查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督促执法单位及时、全面归集行政执法信息。按季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整改。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评选公布《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做好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评查工作,1个案例入选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发挥案例的示范引导和规范预防作用。

五是强化日常监督。通报全市人社系统执法部门执法整体情况,全面剖析执法人员组成架构、立案案由分布、行政检查案件来源分布、行政处罚案件案由分布,明确改进措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部分执法人员注重人社法律法规学习,忽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欠缺。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在法治思维、业务能力方面不均衡,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调查取证不全面、沟通协调能力差、法律分析能力弱。三是普法宣传不够多元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突出,法治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规范执法行为,拓展执法效能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依规采取不予行政处罚等柔性执法措施,优化执法方式。更新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2025年人社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高质量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案例研讨分析,提升执法素养、增强执法能力,在本领域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强化监察执法,维护合法权益

进一步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就业群体,围绕拖欠薪酬、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持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帮促用人单位守法用工、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做好分级分类监管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

(三)优化普法宣传,助力法治建设

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用人单位、施工现场、劳动者,依托局官网、人社微信公众号,用好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资源,采取制发宣传材料、推送宣传动画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广覆盖,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教育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促进营造人社领域良好法治氛围,助力法治人社建设落实落地。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公告 普法宣传塑品牌 两翼多元共推进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游客 回复需填写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