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为高质量实施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引导和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按照《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近期省厅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有效期内的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企业认定申报
(一)申请方式。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需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gxt.hebei.gov.cn/main/)--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板块,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1)、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并依据本通知要求规范制作纸质认定申报书(含申报表、相关佐证等),向所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材料要求。企业申报材料中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填报;涉及2023年、2024年指标数据的审计报告和研发费用专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赋码的审计报告。
(三)真实性要求。企业应对申请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数据和材料造假情况的企业,省厅将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取消企业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
三、市级培育推荐
(一)严格数量。省厅统筹考虑各市“专精特新培育库”入库企业数量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存量企业数量情况,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提出分市推荐企业限额:石家庄60家,唐山、廊坊、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各55家,衡水30家,承德、张家口、秦皇岛、雄安新区各25家,定州、辛集各15家。各市级工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原则上要从省厅提供的“入库”企业建议名单中选好推荐申报企业,严格按照企业限额组织实施,不得超额推荐,确保线上推荐与正式推荐企业一致,避免浪费名额。
(二)强化培育。各市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培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优选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供给、知识产权服务、研发机构建立、产业链对接等;实施企业名单共享机制,适时向省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鼓励对企业加大信贷投放,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三)严把质量。各市级工信主管部门统筹谋划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严格按照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的总要求,规范组织企业申报、强化服务指导,依据《细则》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把关,优选行业属性好、经营质量和创新能力更突出的企业推荐申报;要按程序组织对申报企业有关《细则》第三条规定涉及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查证核实,统一出具说明。
请各市级工信主管部门务于3月13日前,组织完成本地年度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网上审核,正式行文推荐(附推荐申报企业关于《细则》第三条规定情况的查证核实结果),并将企业申报书相关材料(一份)报送省厅。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中小企业处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11-85866036 0311-66031959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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