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按照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应为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在北京市生产相关设备。同时,企业近三年内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5年4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公告申请材料。
2.加强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请本市已公告企业于2025年4月1日前,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
特此通知。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5.北京市已公告企业名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2日
(联系人:孙源、王俊邦;联系电话:55520797、55520945)
-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 附件: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 附件: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 附件: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 附件:5.北京市已公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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