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工作和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梯次培育体系,助力全省制造业深化数智技术应用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开展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和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以“聚能+赋能”为核心,以“综合服务+区域(行业)服务+专业功能服务”为方向,充分发挥现有服务机构力量,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载体资源共享合作,通过探索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分级分类、协同互补的总体思路,构建梯次培育试点工作体系,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入库一批深耕行业领域、深度赋能企业的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积极争创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以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由建设运营主体申报。如以联合体申报请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2.需符合各类型促进中心建设要素条件(附件1)。
3.重点面向已建成并具备服务能力的各类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机构,可围绕要素条件进行优化提升。
4.申报主体(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经营状态正常、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已入选山东省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中“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方向的不再重复申报入库。
三、组织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促进中心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类型填写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提报至申报单位所在市工信部门。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于12月30日前将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厅工业互联网处,电子版材料(盖章PDF版及Word版)同步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马庆营 51782669
电子邮箱:sjxwxxhtj@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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