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
潍坊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都市长安静脉产业园等50家单位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18〕1249号),原则同意我省聊城市国环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滨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临沂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诸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肥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5家单位的实施方案,现就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细化基地建设进度目标。各市要深刻认识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对推进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要明确基地建设进度的时间节点,确定基地建设的时间表、线路图,并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强化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各基地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基地建设各项工作,并按照实施方案统筹梳理建设项目,逐级上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有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把在建和拟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共平台项目等纳入项目库管理。
三、加强基地建设组织协调。各市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并于每年年底前将基地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给予的支持政策等情况报送省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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