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信部印发了《关于组织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工厅节〔2018〕97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以及相关规范条件抓紧组织申报,并将企业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式3份(同时附电子版),于12月21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李菲菲,0531-86922065
邮 箱:liff@shandong.cn
附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5/c6460965/content.html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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