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库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部署和《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加快培育高端装备制造骨干企业。经研究,确定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企业培育工作,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强的骨干企业,列入领军企业培育库,通过服务“直通车”机制,聚焦重点,强化服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拉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火车头”和主力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入库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入库高端装备企业需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骨干企业,经营业绩良好,销售收入、利润持续增长,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二)自主创新能力强。企业拥有自主的商标和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30人以上研发团队或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及工程实验室,并长期专注于装备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持续研发投入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重视对外合作交流,具有世界眼光,重点在研、预研产品应与国际先进对标。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总收入比重不低于3%。
(三)产品市场前景好。主导装备产品符合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产品技术、生产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10位或省内前5位。
(四)管理水平高。企业拥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规违法记录。
各市也可以推荐主导产品属于新兴产业、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省内独家或空白、仍处于产业化初期、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但总数量不得超过本市推荐名额的20%。企业集团(总公司)与其下属企业(公司)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入库申请书》(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信用等级复印件;
3.近3年获得的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目录;
4.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目录;
5.展示企业能力和水平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胶装。企业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市根据本市装备产业实际,重点推荐《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确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航空航天、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高档仪器设备、高性能医疗设备十大新兴高端装备,及汽车、石油化工装备、农机装备等我省传统优势装备骨干企业。
(三)各市经信委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统一推荐给省工信厅。济南、青岛、烟台分别推荐30家以内,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威海分别推荐25家以内,其他市分别推荐20家以内。
(四)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领军(培育)企业进行遴选,公示后,择优纳入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库,并向社会公布。
三、入库企业的权益和义务
(一)入库企业享受直通服务。重点包括高端装备产业扶持政策咨询服务、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对外合作交流对接、高端人才引进、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高端装备产业基金合作、重大问题协调等服务。
(二)按时报送企业相关信息。入库企业需确定常态联系人,及时报送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合作、重点产品开发、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等信息。每季度后,次月10日前报送企业经济运行主要指标及重大事项(见附件3),为全省汇总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发展情况、研究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对入库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入库企业运行评估,对已经不满足入库条件及不配合报送企业信息、不支持行业管理工作或经营出现严重问题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违法、失信等情况的企业从库中剔除。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经信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以正式文推荐辖区内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并报送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套,PDF和word版各一份)。
联 系 人:陈克全、刘文俊
联系电话:0531-86062044
电子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入库申请书
2.各市推荐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汇总表
3.企业经济运行指标及重大事项季度报表及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1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申请书(2018年版2018.11.21).doc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