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通知
鲁工信技〔2019〕162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经各市工信局推荐、专家评议和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自报质量问题不罚,发现质量问题奖励”等23项典型经验为2019年山东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名单见附件)。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所在企业要积极开展质量品牌管理创新活动,继续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品牌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质量管控能力,提升企业品牌附加值。省工信厅将在省工信厅网站、省产学研网上合作平台、省技术创新网等网络公布标杆经验,并将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各市工信局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发挥好标杆引领作用,提升行业质量水平,聚焦“四新”,推动“四化”,打造我省竞争新优势。
附件:2019年山东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名单.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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