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首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有关试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消〔2019〕70号),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首批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试点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规范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检查指导。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中药配方颗粒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首批企业名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
首批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2.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山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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