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工信部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
(一)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请参照前四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申报工作。鉴于工信部《通知》要求我省上报推荐的绿色工厂不超过30家,绿色园区不超过3个。我们结合工信部要求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规模情况、各市规上工业企业户数、各市出台推进绿色发展工作举措以及前期摸底调查情况,确定济南、淄博、烟台、潍坊、临沂5市各推荐3家,泰安、威海、德州、聊城、滨州5市各推荐2家,枣庄、东营、济宁、日照、菏泽5市各推荐1家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工厂。每个市推荐绿色园区不超过1个。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按工信部《通知》要求申报。
(二)严格把控推荐质量。今年是工信部第一次对绿色工厂和园区实施限额申报,各市务必高度重视,不得推荐近3年来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确保所推荐的单位进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
请于2020年5月9号前将推荐材料(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单项申请材料等)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前两批名单复核
请按照3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关于对国家第一、二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鲁工信绿发函〔2020〕4号)要求办理。
三、加强对已公告名单的管理
(一)加强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监管。各市要持续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复核工作。如发现有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请及时报告,我们将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上报工信部将其从国家绿色制造名单中予以剔除。
(二)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管。鼓励企业选择信誉好、实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符合有关要求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绿色制造评价。对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机构,我们将不再采信该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三)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各市要及时对绿色特征明显、成效突出单位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我们将不定期组织相关绿色发展技术推介和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绿色制造示范企业的带动效应。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内单位定期向全社会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分享绿色理念、工作和成效,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公共监督。
附件:1. 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地市汇总表
2.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13
附件1
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地市汇总表
绿色工厂推荐名单 | ||||||
序号 | 工厂名称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行业 | |||
1 | ||||||
2 | ||||||
... | ||||||
绿色设计产品推荐名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 |||
1 | ||||||
2 | ||||||
... | ||||||
绿色园区推荐名单 | ||||||
序号 | 园区名称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类型 | |||
1 | ||||||
2 | ||||||
…… | ||||||
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荐名单 | ||||||
序号 | 供应链管理核心企业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行业 | |||
1 | ||||||
2 | ||||||
... |
推荐单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接受单面打印材料),封面为彩色软页(不接受硬面的),材料起墙处要有机构名称标识。材料要编写目录和页码,按顺序胶印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复印纸张要清洁,字迹要清晰,不清楚或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视为没有提供)。
3、在报纸质材料的同时,同时报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材料须是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内容及顺序要跟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4、电子版文件需刻录光盘,光盘装袋后粘贴于纸质材料封底内侧(每一本材料均需有光盘)。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