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相关单位申报。
一、按照《通知》要求,我省此项工作由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本着自愿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单位自愿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2、3、4)。申请单位可向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中的一个部门提出推荐申请,不可重复申报。
二、市工信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于2020年8月21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1)以及《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电子邮箱:sgxtls@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5日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