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公布山东省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白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不含青岛,下同)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驻鲁各有关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鲁财金〔2021〕9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金融机构和有关协会推荐的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594家企业入选“山东省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白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各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工作措施和金融产品,加速核心企业信用释放,规范盘活应付账款,主动与供应链金融平台协作,对接上海票据交易所,支持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加强对“白名单”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工作指导和动态管理,对开展业务量多、排名靠前和服务中小微企业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山东省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白名单(第一批)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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