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矿山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面向矿山领域征集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的函》(工通装函〔2021〕37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鼓励用户单位(第一申报单位)与机器人企业(第二申报单位)等联合报送典型场景,并按照工信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要求(见附件1)编制材料。联合申报单位需共同加盖公章。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做好组织征集和推荐工作,于12月1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推荐上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 李哲、韦伟 0531-51782622、51782625 sjxwzbcyc@shandong.cn
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 晁文鹏 0531-85686157 kjzbc@sdcoal.gov.cn
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
附件:1.两部门关于矿山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申报通知(工通装函〔2021〕371号).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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