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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时间1970-01-01 08:00:00分类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浏览31

鲁工信绿发〔2023〕199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遴选推荐工作。经申报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市级工信部门评估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19家园区为省级绿色工业园区、52家企业为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绿色制造企业(园区)先进经验做法,发挥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促进本地企业、园区加快绿色转型,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各地可结合实际,对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给予适当奖励,对企业(园区)实施的支撑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支持。

二、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各地要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协调解决绿色制造示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开展绿色诊断服务。企业(园区)发生更名,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名称变更;若发生重组等重大调整,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

三、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绿色制造企业(园区)动态管理,组织企业(园区)每年填报动态管理表,并对各项关键指标认真审核,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标准要求的,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动态调整出名单,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附件:2023年第二批省级绿色制造公布名单.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8日   


(联系方式:绿色发展推进处0531-5178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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