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4年度科技服务业专项拟支持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20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科技服务业专项拟支持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期间若对公示的单位持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cjzxfw@kw.beijing.gov.cn。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电话:010-55578115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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