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京人社能字〔2024〕5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有关委、办、局,各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残联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良好氛围,定于今年举办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精神,聚焦首都“四个中心”建设、“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坚持智慧集约、公平公正、绿色安全、开放共享办赛理念,引领带动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二、大赛主题
匠心育英才 筑梦新时代
三、组织机构
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决策赛事重大事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相关处室(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大赛组委会成员见附件1。
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协调指导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落实竞赛具体工作,包括组建裁判和赛务团队、开展业务培训、制定技术文件、组织实施竞赛、保障赛事安全、筹措使用经费等。
四、赛事安排
(一)竞赛项目
大赛共设置140个赛项,设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以下简称国赛项目)31个,包括传统项目21个、新职业项目10个;世界技能大赛项目(以下简称世赛项目)13个;行业赛项目96个。竞赛期间,还将针对技工院校学生组织京津冀邀请赛。赛项名称和主办单位见附件2。
各竞赛项目不同级别参赛人数应在30人以上,晋级比例应在30%(含)以内。
(二)报名条件
参赛选手应为16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本市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人员。参加世赛项目选手,年龄应在22岁以下(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电一体化项目选手年龄应在25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国赛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
参赛人员按照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公布的报名渠道和方式,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或本人直接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20日。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3。
(四)时间安排
启动阶段:4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本届大赛。
竞赛阶段:在大赛组委会统筹下,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比赛。初赛时间为5-6月,复赛时间为7-8月,决赛时间为9-10月,具体时间由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总结阶段:10-11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集“赛展演会”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
五、技术标准
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按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编制各项技术文件(包括比赛试题、设备设施清单、评判标准等内容)。取证赛项主办单位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三级、二级技术要求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要求命制初赛、复赛、决赛试题,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备案后,组织实施竞赛。
比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超过30%。比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按照技能操作成绩优异者排名优先原则执行。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六、奖励政策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获奖证书。对各竞赛项目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对决赛前10名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二)职业技能等级。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23〕1号),对符合规定的获奖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北京集训队。符合条件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和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比赛前三名选手入选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北京集训队。集训项目以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最终确定项目为准。
(四)其他奖励。取得一级、二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各项目个人决赛前十名选手,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北京市工会会员,纳入北京市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各项目决赛第一名选手教练组长和选手派出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传承奖和优胜奖;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北京青年五四奖章”“首都最美巾帼奋斗者”等表彰评选项目;对参赛人数多、比赛质量高、宣传力度大竞赛项目,由大赛组委会向竞赛主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积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各项参赛工作。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要发挥专业优势、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完成各项办赛任务。组委会将根据各区人社部门发动选手参赛情况和竞赛成绩进行排名,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保障赛事安全。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高度重视赛事各项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比赛全过程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大赛安全有序。
(三)确保公平公正。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遴选裁判赛务团队,规范制定竞赛技术文件,强化竞赛全流程监督管理,提高竞赛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赛中、赛后督导,确保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选手备赛、参赛的全过程宣传。要挖掘典型事迹,提升赛事影响力传播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鹏、邓宇鸣、李明月
联系电话:64981002
附件:1.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3.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总工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
1.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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